
1780年初冬证配所官网浙江,京城的几家老牌药行同时贴出布告:顶级人参无货,何时补仓,未可而知。一时间,权贵们的药膳食谱里出现空档,背后传出的流言却指向一个人——广储司员外郎阿善兴。这个名字,很快就被送上了御前。
追溯事情原委,还得回到乾隆四十一年九月。那天,内务府总管大臣的一道折子递进军机处,上写“阿善兴营私纳贿,请旨严议”。折子送到清漪园时,乾隆帝刚刚批完边务文书,听闻此事,眉头一拧,只道一句:“查!”于是,慎行司与刑部联手,风风火火奔赴阿府。
抄家过程意外平静。账册、契书、金银、古玩、田产,全数搜罗,折银不过五千出头。若换作汉军旗或地方小吏,如此数字也算小康,何况阿善兴在广储司管着内务府的物资调拨,银两不见得算大事。办案的笔帖式暗暗纳罕,暗地摇头,“就这?”

问题随即浮现。在阿府西厢壁柜里,搜出二十五斤饱满圆润的老山参,根根肉色沉实,芦头粗短,色泛金黄。执事吏员一时群呼:“尖顶熟!”这四字仿佛一道闪电,把本是轻微的贪墨案照得雪亮。
乾隆朝的人参价值,常被后世低估。康熙、雍正年间,一斤普通参不过数十两,可到了乾隆二十年后,因禁采、减产,又加上朝野追捧,其价水涨船高。乾隆三十五年,一斤四等参即索价八百两;至四十五年,更叫到千两以上,且有价无市。把二十五斤折银,保守已逾三万。
刑部尚书阿桂接到清单,轻轻“啧”了一声,对同僚道:“烦事。” 同僚低声答:“若论银数,阿善兴罪不至死;若论参价,已是巨贿。”─寥寥一句,切中要害。供词递上来:这些人参分属馈赠、分肥与索贿三种来源。更糟的是,他自认“人参非银,收而不算利”,等于当庭自曝无知。

乾隆四十二年春,阿善兴跪在养心殿外等待宣旨。御前侍卫回禀:“罪臣家无巨产,止有参二十五斤。” 乾隆放下茶盏,语气冷淡,“银财尚可追补,参乃国药,岂容私蓄?此人不知死字如何写。”一锤定音,严旨:交刑部秋后议处。
为何乾隆对人参如此敏感?自清初定都以来,东北参域列为“龙兴禁地”,开采权专属清廷。参贩私运,一经查获,轻则枷号流放,重则斩立决。对满洲贵族而言,人参不仅是救命圣药,也是祖宗旧制的象征,手握参源即掌握政治资本。阿善兴身在内务府,原本负责皇庄粮储,他却将人参视作“润笔”,这在乾隆眼里,无异于染指祖制。
再说阿善兴的仕途。乾隆二十二年,他靠着祖荫补为笔帖式,用了十五年熬成员外郎,任职广储司。此职负责皇室日用、宗室奉禄,向来水肥油厚,人称“金陵炮仗口,广储司口袋”。前后数任中,一到年关,门前送礼的车马连排,倒也常态。可惜阿善兴没摸准乾隆后期“严惩贪墨”的风向。四十一年,和珅得势,皇帝正需杀鸡儆猴,打出“吏治清明”招牌,他偏撞上枪口。
死罪难逃已成定局,刑部进入议拟程序。按律,贪污白银六十两即可斩决,若所受赃款是“法禁之物”,又属重论。上好人参列入“禁产”,触法更烈。金銮殿外,执法们将二十五包参根陈列,呈请御览。御品钧衡后,批注:“此参俱系无根孤物,重其罪二等。”就是说,本可充军,现在杖责四十,戴枷示众,并秋后处斩。

消息传出,京师哗然。九门提督查禁私参的旗丁纷纷加岗,连江湖名医也不敢携参出诊。一些尝过参汤的显贵忙着销毁物证,偶有人感叹:“银子易藏,参根无处遁形。”
值得一提的是,阿善兴遭籍没的财物,除人参外几乎乏善可陈。抄录清单里,大半是寻常摆设:青花碗两对、老画轴三卷、缎面褥子七领,甚至连他母亲陪嫁的翡翠镯子都被估价入册。相比动辄百万两的大贪,这点儿财力真算不得什么。可是朝廷要的并非填补亏空,而是立规肃纪。
阿善兴被捕后,家族四散。有侄子上书申辩:“官府误将先祖留参当赃物。”奏折最后一句,“愿输银一万赎命。” 乾隆朱笔批回:“不准。”这位旧日八旗子弟,就此绝了生路。

秋风晦暗,刑部大堂立着两名御史。验明名册,四更鼓响,阿善兴被推向菜市口,枭首示众。京城的围观者只记得那一排官家没收的人参随后被送往太医院,再不见流通。此案宣判后,广储司里顿时静若寒蝉,而满洲督捕司的私参案告发数月内竟增了三成。
这桩看似小案的余波还有后续。嘉庆元年,相关律例被重新修订,规定凡私藏上好人参三斤以上,即视作重罪;各省督抚每年呈进的“分贡参”亦须登记在案,不得私作回礼。朝廷用雷霆手段提醒士大夫:祖制、禁药,不容私觊。
回望阿善兴的结局,才明白清代法典的森严。银两之外,还有更隐秘的尺度——若触碰到皇权最忌讳之物,再少的家当也救不了一条头。然而,京城里关于那二十五斤尖顶熟是否真被尽数送往太医院,仍流传多种版本,众说纷纭,终究无人敢深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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